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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丈夫车祸身亡 申请人弃大部分赔偿
发布时间:2013-07-12 14:32:28


    本网讯(吴同斌 王连杰)  近日,安徽省泾县法院调解执行一起侵权纠纷,因为被执行人丈夫车祸身亡家庭困难,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了大部分赔偿款。

    2012年泾县居民张红梅驾驶电动车与泾县某中学的学生袁丽丽发生刮擦,造成袁丽丽左胫腓骨下段开放性骨折。袁丽丽起诉后泾县法院依法判令张红梅赔偿袁丽丽62667元,判决生效后,因张红梅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袁丽丽的父亲(法定代理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官调查发现张红梅的丈夫2010年因交通事故死亡,家中还有一个正在上中学的女儿,现在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她一人身上。面对这笔巨额的赔偿款,张红梅欲哭无泪。一方是受到伤害的袁丽丽,一方是“屋漏偏逢连阴雨”的张红梅,法官也陷入两难的境地,只好一边动之以情,向袁丽丽的家人解释张红梅现在的难处,一边晓之以理,要求张红梅应尽力履行义务。

    经过劝说,张红梅带着四处筹集的2.3万元来到法院,表示自己真的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袁丽丽的家人知道了张红梅的不幸遭遇后,看到眼前这个沧桑的妇女,主动放弃了剩余的赔偿款,当即表示只需给付这2.3万元。考虑到张红梅生活实在困难,法院也主动减免了执行费用。至此,该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和谐的句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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