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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凑钱赔偿损失绑架他人索赎金 四90后入狱
发布时间:2013-07-12 11:49:27


    本网讯(刘姣丽)  席伟,90后,系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初中肄业,在家无所事事,经常与邻镇的同龄人唐建、庞云、唐林玩在一起。2012年5月10日,席伟等四人约定去东安县某饭店吃晚饭。席伟从一朋友处借了一辆奇瑞小车去买酒,途中,因驾驶不慎而翻车,导致车辆报废。车主黄某要求席伟赔偿四万元。为赔偿这四万元的损失,席伟便与唐建、庞云、唐林四人开始谋划绑架谋财的路子,四“90后”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5月12日,席伟约唐建、庞云、唐林吃中饭。饭桌上,四人商量如何凑钱赔偿损失时,席伟提出绑架他人勒索赎金的念头,大家表示同意,唐林提出住东安县某小区的一位老总家里非常有钱,且家中有个几岁的儿子,于是四人商定将这位“有钱老总”的儿子作为绑架对象,搞点钱。四人便张罗着准备了作案工具,到二手车交易中心花6000元购买了一台面的车、同时购买了电话卡、鸭舌帽、口罩等物品。14日,四人先到该小区踩点商定第二天实施绑架。第二天一早,在实施绑架时,庞云、唐林因上厕所错过作案时间。于是四人决定16日再实施。16日早上7时许,席未等四人又驾乘白色无牌面的车停在小区“有钱老总”家楼下等候,过了一会儿看到“有钱老总”的老婆带着儿子下楼,四人便按照先前商量好的方案开始实施行动,一人道对面的楼顶负责望风,三人在车上等机会,后趁“有钱老总”的老婆买早餐将儿子一个人留在楼下车库时,席伟下车将小孩抱上车,同时将一部手机用蓝色口罩包好留在现场,待车开动几分钟后,拨打留在现场的手机,告知对方已抱走小孩,要对方不要报警,只求钱财不要人,否则小孩子就危险后四人先后将被害人绑架、转移至山上、邻镇以及唐建老家藏匿。后在席伟返回山上找在藏匿小孩过程中遗留的电话卡和小孩书包等物品时,被接警的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席伟被抓后,随即提供了同伙的藏匿地点,唐建、庞云、唐林随即被抓,小孩被解救。

    法院审理认为,席伟、唐建、庞云、唐林四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在共同犯罪中,席伟提出绑架犯意、提供绑架资金、准备作案工具、组织和策划整个犯罪,起到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唐建、庞云、唐林根据席伟的组织和分工,分别实施了绑架犯罪的组成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席伟在被抓获后主动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同案犯,解救人质,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唐林在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该案绑架的暴力程度不严重,被绑架的被害人没有受到明显的伤害,席伟、唐建、庞云、唐林绑架小孩后只是限制其人身自由,未对其捆绑、殴打或者侮辱、虐待,且没有拿到绑架赎金。综合犯罪事实、情节,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席伟、唐建、庞云、唐林犯绑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四年、三年,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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