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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让人民陪审员有荣誉有尊严有地位
发布时间:2013-06-04 09:20:13


     本网讯(冀天福)   6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到孟州市调研人民陪审工作。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树茂、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和焦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保东、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金贵、中共孟州市委书记魏超杰陪同调研。

    张立勇出席了在孟州市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及人民陪审团工作座谈会。他认真听取好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辖区各基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及人民陪审团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人民陪审员及人民陪审团代表的发言。

    张立勇在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他说,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审判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以实现的重要司法制度,我们一定要从这个高度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政治意义和重要性。同时,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也是推动我国法治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并且能够为法院解决案多人少问题。

    张立勇强调,下一步,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人民陪审工作。一是一定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方的力量积极参与。二是要搞好组织建设。要有专门机构从事这项工作,有专人负责,与人民陪审员保持经常联系。三是要扩大人员数量,放宽选任条件,让更多的普通群众也能参与进来。四是要通过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提升人民陪审员的严肃性和荣誉感,要让他们有荣誉、有尊严、有地位。五是解决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问题,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六是努力实现人民陪审员与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衔接融合。

    王树茂主任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人民陪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做好今后的人民陪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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