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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存款神秘转移 法官顺藤摸瓜智擒"老赖"
发布时间:2013-07-03 09:22:59
本网讯(许宗报 覃兰宽) 7月1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在反规避执行中,与村委会、银行、公安等部门联动执行,成功执结一起13年积案。 2001年,赵国的小孩赵亮与罗新光的小孩罗东东一起就读于德保县马隘欣欣幼儿园,当年3月30日上午放学后,赵亮、罗东东同幼儿园的其他小朋友在园内活动,在玩闹中罗东东突然推了一下赵亮的胸部,致使赵亮从75CM的教室前台阶上掉下地,赵亮因伤做了右肾切除手术,后两家因医药等费用纠纷而形成本案。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罗新光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抗拒执行,从此便外出打工,期间得到的土地补偿金份额也因官司在身而借用同胞兄弟的账户提取。13年来,罗新光一直费尽心机规避执行。 2012年9月6日,被执行人罗新光又得了10万元的土地补偿款,为规避执行,罗新光首先将自家的土地补偿金从分配表中连名带数全部涂黑,然后将补偿款以同胞兄弟罗新列名义存入银行,在得知法院正在向马隘信用社办理查询、冻结存款之时,其利用银行网络故障之机,再次指使罗新列将存款通过网上银行转入李亿(系罗新列亲属)的账户中。执行法官很快洞察出了被执行人的企图,顺藤摸瓜,穷追猛打,在村委会、银行、公安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中午1时许,在另外一个银行,终于在李亿的账户中将属于罗新光的存款进行了冻结。后李亿以9月6日10时许已将罗新光的10万元存款提出来给罗新光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在李亿提出执行异议,法院组织听证、审查期间,执行法官仍不断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本着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执行理念,执行法官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表明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在反规避执行这把利剑的威慑下,历时9个多月,2013年7月1日,罗新光终于认识到了规避执行的错误,自愿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当天按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13年积案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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