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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在新媒体环境下奏响公正司法的时代强音
发布时间:2013-05-29 13:05:52
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图为会议现场。罗霄 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发表讲话。罗霄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5月28日,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隆重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立足于坚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着力构建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部分在京院领导出席会议。北京、浙江、河南、广东四个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做法。 周强在讲话时,科学分析了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他指出,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为人民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信息化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寄予了更高的期待,为我们在新媒体环境下做好法院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源泉。媒体的迅猛发展活跃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舆论环境。近年来,法院审理案件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各级各类媒体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比重越来越大。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度,正确看待和分析当前的舆论发展趋势,自觉主动地适应媒体舆论新发展新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特别是对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媒体的多样性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提供了新的路径。在新媒体环境下,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始终坚持群众观念,不断增强群众感情,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正确对待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媒体表达的意愿,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舆论对案件的高度关注反映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在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关注呈现出即时、互动的特点,这就要求人民法院不仅要动态及时公布司法信息,还要在公布司法信息的同时答疑解惑。 周强指出,新技术的变革导致媒体格局发生深刻变革,新媒体格局的变革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环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履行好法制宣传教育职责。要通过庭审直播展现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的实际行动,通过公正廉洁的司法裁判展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通过公正高效的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和权威,不断在司法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要深刻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人民法院工作信息。人民法院要坚持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加强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统筹运用,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公开,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人民法院工作信息,充分宣传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宣传公正司法的法治要求,充分宣传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实践,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深刻把握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起,切实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司法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 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新闻宣传工作,周强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传播形式,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全力做好保障,着力构建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在众声喧哗中奏响公正司法的时代强音。他指出,构建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必须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必须顺应我国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通过传播内容、传播角度和传播手段的多样性,千方百计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需求。必须建立健全专门的新闻宣传工作机构和专业的新闻宣传队伍,加强新闻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努力满足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宣传工作的即时、数字、兼容需要,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和科技化水平,确保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新闻媒体负责人和记者,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局级以上干部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各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院领导、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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