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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丈夫夜会情妇 妻子捉奸反遭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3-05-23 10:26:25


     本网讯(王琛)   为了家庭和谐,妻子力排小三本是职责之事,但却被丈夫告上了法庭。2013年5月22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被妻子撞破与情妇之奸情,丈夫恼羞成怒起诉离婚的案子。

    原告张永宇与被告李秀玲2000年自由恋爱相识,2001年8月登记结婚,婚初,夫妻感情甜蜜,如胶似漆,2003年10月生育男孩张爱修。生育小孩后李秀玲与其妹妹合伙开设婚纱摄影店收入,全心扑在了工作上,经常加班,而冷落了丈夫与小孩。丈夫张永宇闲来无事经常上网并在网上结识了刚在本市大学毕业的女生黎欣欣,两人均觉得相见恨晚,而黎欣欣提出想在本市开一个精品店,但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张永宇立即提出愿意作为黎欣欣的合伙人并租房开始经营,张永宇被黎欣欣活泼开朗的性格所吸引,在事业和生活上对黎欣欣百般照顾,两人感情急速升温,并与黎欣欣同居,而妻子李秀玲对丈夫的反常行为产生了怀疑并暗地跟踪,在2013年2月25日晚上撞破丈夫和黎欣欣的奸情,当李秀玲在与黎欣欣撕扯中,被丈夫张永宇甩了几个耳光,并将其赶离现场。2013年3月8日当李秀玲还沉浸在痛苦中挣扎时,收到了法院关于原告张永宇诉被告李秀玲离婚案的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

    本案受理后,法庭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做劝和工作,但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庭审中,李秀玲通过哭泣、自杀威胁等手段哀求原告表明不同意离婚,但原告张永宇均不为所动并对被告的跟踪行为进行辱骂。被告李秀玲在泪流满面时也感觉到这段婚姻走到了尽头,遂点头表示同意离婚。法庭最后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男孩张爱修由被告李秀玲抚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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