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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两地分居闹离婚 法官调解续前缘
发布时间:2013-05-09 16:44:15


     本网讯(通讯员 邓文锋 温淑艳)   俗语云: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婚后遇到矛盾在所难免,但不至于为一点鸡毛蒜皮的琐事而分道扬镳。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化解了一起十年婚龄的夫妻离婚纠纷,使得濒临破碎的婚姻得以再续。

    原告陈一鹏与被告罗红芳于2003年2月经同村人介绍登记结婚,同年9月生育一个可爱的女儿。孩子出生后夫妻两人的家庭经济负担加重,两人决定外出去广东打工赚钱贴补家用。因两人的工作能力不同,所以面临同省不同城工作的尴尬遭遇。由于两人相处时间少和交流少,感情逐渐出现裂痕。2004年起,被告一直无端猜疑原告有外遇,双方为此经常发生口角争执,甚至被告还经常到原告的工作单位吵闹,严重损坏了原告的声誉。

    为挽救婚姻和家庭,陈一鹏作出让步和妥协,双方从广东回到本地工作。罗红芳并不为之所动,仍然在家庭生活琐事中小题大做,使同居的年迈父母都不堪其扰。2011年11月18日,罗红芳带领其一干亲戚到陈一鹏工作的单位大吵大闹,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夫妻间仅存的感情也已荡然无存。陈一鹏为此于2012年3月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5月2日因故撤诉。此后,原、被告之间吵闹逐年升级,陈一鹏感觉身心俱疲,双方分居已达15个月之久。遂再次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办案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原告陈一鹏和被告罗红芳经同村人介绍而结为夫妻,两个人辛苦工作赚钱养家,女儿健康快乐的成长,本应该是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不过,因为两人外出务工期间分居两地,缺乏沟通和信任,造成矛盾的累加和升级,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鉴于以上情况,办案法官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对陈一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陈一鹏终于回心转意,说出了起诉离婚只是他的一时之气,因为妻子带亲属到其单位大吵大闹,让其面子上过意不去,才萌生离婚的念头。

    最后,在承办法官经过多天的调解下,认为原被告夫妻两人结婚多年,婚后感情尚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再加上之前两人两地分居工作上出现的信任危机,才造成今天的局面。承办法官希望夫妻两人能够多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在现有两人不分居的情况下,互相建立信任,多沟通多交流,及时化解矛盾,还是有和好如初的可能,遂以原告诉请离婚的理由不充分,判决不准许两人离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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