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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应酬少回家 30年夫妻情险破碎
发布时间:2013-05-09 11:57:49


     本网讯(通讯员 胡建华 王勇生)   夫妻之间也是一种朋友关系,对方是自己的就高枕无忧,不需要亲近和关怀,否则,即便是夫妻也可能疏远离歧,缘尽分散。5月9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的一对夫妻,就由于妻子疏于关心丈夫,丈夫在外发生外遇,夫妻二人差点分道扬镳。

  1981年,原告唐媛殊在其外婆家走亲戚时认识了刚退伍转业被告欧阳军,同年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1983年9月3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在次年生育一女欧阳晓红。婚后,双方感情一直较好,为乡亲称道榜样。2000年后,被告调到邻县工作,原告独自在家照顾女儿,由于女儿学业紧张,原告疏于关心被告,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生气、争吵,引发矛盾。2002年欧阳军被发现与异性有暧昧关系,念及多年夫妻情分和被告的悔过真诚,原告唐媛殊原谅被告欧阳军。2002年下半年,二人在市区置业,共同出资购房屋一套。由于被告在邻县工作,经常在外应酬不回家,周末回家也常醉酒发脾气,原告认为丈夫在外仍有外遇,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被告欧阳军辩称,双方是自由恋爱结婚的,二人感情基础深厚。由于自己近年工作原因,不能经常回家,自己仍爱妻子,不希望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唐媛殊与被告欧阳军经多年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前感情牢。婚后二人共同生活30年,并育有一女,共同置业,婚后感情较好。在长达30年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二家务琐事生气、吵架也是不可避免。近年来由于工作原因被告独自在外地工作,缺乏原告的关心,并且对原告也关心不够,导致夫妻感情紧张。只要日后双方加强沟通和关心,双方感情是有和好可能的,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判决不准原告唐媛殊与被告欧阳军离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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