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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严重疾病 丈夫两次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3-05-08 14:16:07


     本网讯(通讯员 覃志凌)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用在广西广西宜州市庆远镇中年男子陈加力和妻子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妻子患上了重病,丈夫陈加力为此多次起诉要求离婚。近日,经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悉心调解,夫妻俩最终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劳燕分飞。

    1990年11月10日,陈加力与女青年张小雨登记结婚,1993年6月20日,生育一儿子。2009年11月,夫妻俩在宜州市庆远镇某小区共同建造了一栋五层半的砖混结构楼房。2006年7月,他们共同租赁宜州市庆远镇某社区四个门面。

    然而,自张小雨于2009年6月份被查出较为严重的乳腺疾病后,夫妻俩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之间因病出现了矛盾,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架。

    2010年5月19日,陈加力以与张小雨感情破裂为由,向宜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张小雨离婚。2010年7月10日,宜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之后夫妻俩之间关系并沒有改善。

    2011年3月1日,陈加力又向宜州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于2011年4月18日因其他原因申请撤诉。2011年11月29日,陈加力再次向宜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与张小雨离婚。

    在宜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除共同建造的楼房的租金和租赁四个门面后转租他人所得租金差额收益请求法院处理外,夫妻其它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待离婚后自行协商分割。

    经审理,宜州市人民法院对该离婚纠纷案作出了一审民事判决。宣判后,陈加力不服,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河池市中院法官主持调解,陈加力与张小雨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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