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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下发通知规范接待媒体记者采访用语
发布时间:2013-05-09 14:10:48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依法接受媒体监督,做好与媒体记者的沟通和联系工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接待媒体记者采访的规范用语》(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并遵照执行。

    《规范》包括接待媒体记者的基本原则及新闻宣传部门、审判业务部门、保卫部门接待媒体记者规范用语等四大部分。

    《规范》明确,人民法院接待媒体记者采访,表达要准确、适当,体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应有的文明礼貌;语气要亲切、和蔼,彰显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规范》要求,人民法院接待媒体记者采访,要坦诚、客观面对,及时回应来电来访,尽力提供记者需要的可公开的背景材料,坚决防止用简单粗暴的语言或简单采取挂断电话、离席消失等方式拒绝采访的现象发生,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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