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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法院“主审法官工作室”审理模式获肯定
发布时间:2013-04-15 15:19:34


     本网讯(李颖 宋伟)   4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研究室副主任马献钊等一行三人,在郑州中院研究主任魏磊的陪同下,来到高新区法院调研基层法院审判模式改革工作。

    王韶华一行与高新区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一线法官进行了座谈。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四梅表示,当前高新区法院面临的主要瓶颈问题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案件审理周期过长、法官因忙于办案而没有过多精力与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在结合省法院院长张立勇提出的“主审法官制度”和郑州中院院长王新生提出的“法官导师制度”以及本院实际的基础上,初步探索出“主审法官工作室”审理模式,即: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各一名和书记员两名,并设置保全组,专门进行诉讼保全工作。同时,建立了与“主审法官工作室”相配套的案件评讲机制和信访案件评审制度,有效监督主审法官工作室日常工作。

    王韶华指出,开展基层法院审判模式改革是践行党的十八大关于强化法法治精神和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这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到基层法院调研审判模式改革。高新区法院提出的“主审法官工作室”审理模式是新形势下审判模式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一是增强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具有较强的整合性和有机性,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有利于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保全组的设置,实现了保全工作的集中化和专业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建立的庭级案件评奖机制和信访案件评审制度,可以对新的审判模式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推进审判模式改革工作,王韶华强调,在当前模式下要做到,一是要解决好新机制与法律相突的问题,审判机制改革与创新绝不能与相关法律相冲突;二是要解决好当前“师傅带徒弟”模式下合议庭合而不议的问题;三是解决好强化主审法官职责与不弱化庭长、院长监管职责的问题。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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