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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小者撑起“保护伞”
——北流法院立案妇女儿童维权岗二三事
作者:赖美新   发布时间:2013-03-21 10:27:42


    “法官们,你们快帮帮我吧,我想离婚,可又不敢去找我丈夫,怕他打我……”几天前,年轻女子王某来到广西北流法院立案庭哭诉她的不幸婚姻,要求离婚。在立案法官的调解下,王某顺利地和丈夫离了婚。这是北流法院立案庭妇女儿童维权岗维护妇女权益的一个缩影。

    2011年底,北流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成立了立案妇女儿童维权岗,并申报成为玉林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了“保护伞”。

    残疾妇女儿子受伤不知所措,司法救助帮其忙

    2012年5月份,残疾妇女罗某的未成年儿子小锋被人打伤,对这个本来就很不幸的家庭来说真的是雪上加霜。原来其丈夫前几年就去世了,剩下她们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生活本来就很艰难了。儿子被打上后,伤人者又不赔偿,罗女士真的是不知所措了。

    维权岗的法官耐心细致地听完罗某的哭诉,鉴于受害人遭受的伤害程度大、时间长等因素,加之小锋是未成年人,罗某又是文盲和法盲,自己根本不能收集提供任何证据,不懂如何替儿子起诉。安慰了罗某后,立案庭的法官立即联系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跟他们说明情况,帮罗某的儿子安排了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调查收集证据。等罗某拿着材料来立案时,又为其减免了诉讼费2000多元,使其儿子的案件得以顺利立案。

    不远千里只为离婚 便民调解半日结案

    福建省松溪县的杨某2006与北流男孩李某结婚登记,但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性格及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双方婚后并不幸福。结婚没多久,杨某就在一次争吵后回到福建娘家了,双方分居多年。杨某曾多次想离婚,但因为听别人说诉讼离婚很麻烦,路程那么远,来来回回好几次,不仅费精力还费金钱费时间,而且自己一个女的也不是很安全,又担心会被丈夫李某打,所以一直拖着。

    经审查,立案庭维权岗的法官受理了杨某要求离婚的案件。立案法官觉得杨某一个女孩子不远千里到来,很不容易,要是能立案调解成功的话,当事人不需要来来回回地跑,将大大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当即一方面安排杨某在调解室休息等候,一方面立即与李某取得联系,了解李某的意思后,觉得本案存在立案调解的可能性,马上启动立案调解机制,通知被告李某过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多番释法析理,反复耐心的“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工作,终于解开了原、被告心中的疙瘩,双方最终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

    当领到调解书的那一刻,杨某连声称赞北流法院的立案庭真是便民利民真为民,工作效率高,半天就办妥了她的离婚案件,了结了她多年的心愿,让她少跑不知多少冤枉路,最后, 杨某轻松地踏上了返闽的回程。

    赌气诉离婚 诉前调解挽姻缘

    2013年1月22日,年轻女子王某眼睛红肿,带着一个小孩气呼呼地走进立案接待室,说要与其丈夫李某离婚。经法官了解,王某和其丈夫才结婚两年多,小孩不到一岁,实际上婚后感情还是很好的,只是因刚成家立业初为人父母,偶尔会为生活小事争吵,这次就是又吵了一架后伤心的王某来到法院要求离婚。

    俗话说:“勺子没有不碰锅沿的。”日常生活中,夫妻间出现因意见不合而小吵小闹的现象是很正常的。如果轻易就受理案件,很可能对这个刚建立的家庭更不利,对小孩的成长更不利了,离婚了母女两人生活都难以得到保障。

    维权岗的法官通知其丈夫李某到法院来,从两人的相识、相知、相恋开始到婚后的点点滴滴让两人回忆最美好、最感动的场面,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李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表示以后一定多关心老婆和孩子,王某也愿意原谅李某,给他机会。最好小两口和好如初,拿回诉状,一起牵着孩子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一段差点因赌气而断裂的姻缘,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被成功挽救了。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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