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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规”圆梦浪子回归路
——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创新未成年审判工作纪实
作者:刘俊 徐颖   发布时间:2013-03-21 09:18:48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坚持少年审判 “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工作方针,创新设计了少年案件“回形”审判法庭,实行“一审三学三送”新型庭审模式,形成了以庭审为“圆心”,以挽救为“半径”,以预防为“弧线”的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格局,用法律之“规”圆梦浪子回归路。

           圆心:回型审判  浪子回头金不换

  “谢谢法官阿姨,是你们让我们见到父亲。”李某掏出一张简陋的卡片,递给法官,上面写着这么一行字。

  李某和宁某是聋哑人, 去年5月,李某和宁某在宋某等人的组织下,在扬州文昌商圈一带多次盗窃,后被扬州警方依法逮捕。被移送法院后,少年庭的法官发现这两名未成年人均为聋哑人,而对于他们自己的身世、住址、家庭信息等一系列的情况,两个孩子闭口不谈。“后来通过身份信息查到他们一个家住在东北,一个在山东。他们不愿意说,我们就天天往那边的派出所打电话。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东北找到了李某的父亲。”

  庭审是未成年人审判的中心。在广陵法院少年法庭,首先映入李某眼帘的是一排围成“金元宝”状桌椅的审判席,上面摆放着“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等席卡。而他的父亲坐在旁边,默默注视着自己。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广陵法院之所以把审判桌设计成回字形,类似‘金元宝’的形状,也代表了我们全体审判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改过向善、回归社会的一种期盼。”该院副院长郭祝山这样介绍道。

   “回形”桌审判,既保持圆桌审判的特色,使失足少年减少心理压力,又突显回型重要特征,表达对少年犯早日回家、回头、回社会的期盼。四角又直又圆形容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体现法律的原则及法律的同情,其中失足青年一边是内孤型,体现犯错少年走进了法律,未来将会用法律规范自我。

   “我们都是聋哑人,不相信健全人,只相信聋哑人。”李某开始用手语表达自己的想法,却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少年庭的法官当即请来懂手语的心理咨询师,“想让她与这些孩子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在少年庭法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努力下,他们的心理防线终于慢慢松懈,并向法庭交代了宋某等教唆其犯罪的过程。

  据介绍,该院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邀请心理咨询师适用率目前已达到85%,经过心理干预机制教育的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为零。

                   半径:“三学三送” 扬帆启航新征程

  去年10月25日下午,被告人许某被带到了广陵法院少年审判庭,许某因参与聚众斗殴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此时的许某年仅17周岁,还是一名大专学校的在校学生。

  坐在“回形”审判桌的一边,看着哭红双眼的母亲,听到主审法官郑迎红再问起他与他人斗殴时的心理想法时,许某留下了悔恨的眼泪。“当时就是冲动,就是为了哥们儿义气,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会好好学习,好好孝顺父母。”

  庭审结束后,郑迎红法官又拿着一本印有“扬帆起航新征程”的书递给许某,这本书里汇编了饱含温情的图片、少年案例选编、寄托法官期待的忠告信,还有一份庭审光盘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小许,昨天发生的一切已经过去,但昨天的一切是一面镜子,希望在今后的道路上能不断地让你反思,让你进步,年经就是资本,希望你能好好把握今后的人生。”

  广陵法院坚持“三学三送”的庭审模式,“三学”:庭前放一段感悟人生的录像,让被告人学会感恩;为被告人进行图片讲解,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组织被告人进行法律基础测试和组织被告人宣誓,让被告人学会感恩、做人、守信。“三送”:送一份庭审光盘,让被告人看光盘想后果、感悟违法受罚的教训;送少年案例专编,让被告人更好学法守法;送一份忠告书,时刻提醒自己更好地珍惜人生。

  立足于感化为主,教育为关键的理念,广陵法院少年法庭还建立了七项制度,以让未成年被告人从内心真正认识错误。建立亲情会见室,让父母与子女诉说离别重逢所经历的思念;建立司法救助制度,对困难被告人给予经济帮助,今年以来,已对未成年被告人发放困难救助金2万余元;建立温暖送行制度,让被告人有父母随警车到看守所接送,营造亲情温暖的理念;建立押解路途回放影视片制度,以实例教育感化被告人;建立爱心联系卡制度,让被告人感到有卡就有法官在他的身边;建立远程直播制度,让远在异地的当事人的家人可以观看庭审过程;建立庭审同步录音、同步像、同步记录制度,保证案件公开、公平、公正。

            弧线:教育基地  法律护佑成长路

  广陵区是扬州市的中心城区,学校多,外来务工人员多,针对这一现状,该院拓展审判职能,走出法庭,画就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美的“弧线”,将他们纳入法院的视野。

  针对本地区青少年犯罪特点,广陵法院积极开展庭校共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对中小学生突出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先后与扬大附中、新华中学、市一中等中小学确立共建关系,与街道共同举办“法在我心中、法伴我成长”法制夏令营活动,开办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向网吧业主上法制课、召开“法律在我身边”主题班会、组织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法制录像、编排法制小节目等活动,不断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广陵法院与扬州向往、蓝天、同天三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建立共建关系,在外来农民工子弟相对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设立法律咨询台,与社区联合开办社会闲散民工子弟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农民工子弟的法制教育。

  该院与扬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广陵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加强沟通和联系,共同研讨青少年教育新举措、新理念。近期,扬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该院挂牌,该基地以法院文化长廊、少年审判法庭为主体,围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结合法院审判职能优势,以图文并茂、生动灵活的方式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目前该基地参观人数已达2万余人,受教育青少年达5000余人。

  该院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教,由人民陪审员与扬州大学社会志愿者与判处缓、管、免的人员进行对接帮教育,定期回访。开展读书活动,通过赠送书籍进行励志教育,不断净化未成年犯的思想。由少年庭牵头,组织审判员对服刑人员,每年集中回访考察一次,了解他们的服刑表现及思想动态,使其重拾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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