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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理念教育 推动审判工作
作者: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院长 周伟   发布时间:2013-03-14 14:44:38


    近年来,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抓教育、提素质、促审判”为原则,进一步深化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院管理,推动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2年我院有18个集体和37名个人被授予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其中有1人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

    一、加强理念教育,不断增强队伍素质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人是关键因素,法官素质事关司法公正、事关司法公信力。为此,我院始终坚持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先后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在各项教育活动中,我院主要是着重在“五学”上下功夫。领导带头示范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以身作则,带头通读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带头为干警宣讲辅导,使法院的领导干部首先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并充分发挥其“传、帮、带”的作用。形式多样灵活学。力求做到学深学透,采取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组织干警演讲会、座谈、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深认识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使先进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深刻整改对照学。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边学过改、以查促学,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法官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服务大局、群众观念、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为更好地履行职能、维护稳定、服务大局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先进典型引导学。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为民司法、甘于奉献的精神,组织干警远学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詹红荔、陈燕萍,近学潘英华,通过学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在全院形成干事、创业、争先的良好氛围。立足实际结合学。注重统筹兼顾,把教育活动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广大干警正确树立了法治理念,进一步端正了司法思想,转变了司法观念,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运用到审判实践中,指导审判和执行工作。

    二、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司法为民能力

  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我院坚持把深化理念教育与落实“司法为民”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审判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我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稳定大局,在行使审判职能过程中注重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维护和谐稳定。牢固树立调解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拓展调解领域,推行全员调解的工作模式,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实行调解奖惩激励机制,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商撤诉、执行案件和解的工作力度,力促案结事了人和。2012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为93.49%,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为100%,行政案件协商撤诉为40%,执行和解率达到90.68%。调解工作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三名。二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向社会公布执行110电话,大力完善执行措施,拓展执行方法,逐案向执行人发放执行联系卡,集中力量,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清理执行积案,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2012年1-12月,共收执行案件122件,执结率100%。执行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市目标考评中排名第一。三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申诉难”。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要求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调解、释法解疑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积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的有效机制,认真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实现涉诉信访的法制化、规范化。2012年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50余人(次),其中院长接待20余人(次)。落审判、信访双责制,坚持信访案件谁办案谁负责、谁接待原则,出现信访问题一查到底,严肃追究办案人责任,绝不姑息。注重沟通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支持。自2006年以来没有新的进京信访案件发生。四是加强立案信访工作,扎实为民排忧解难。为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便于人民群众诉讼,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了接待功能、设施、制度和服务,形成“一条龙”柜台式服务方式,做到快立、快办,确保立案质量,提高立案效率。积极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及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到93.47%。五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我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13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推进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截止12月份,有1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内的57起案件的审理,对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创新审判管理,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为此,我院始终把加强法院管理与维护公平正义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办案效率和审判质量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的根本,切实抓好抓实。一是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情况通报的方式,以案件质量和效率评查为核心,强化从立案、审判、执行、案件归档全过程的检查监督。截止12月份,审管办制发各类工作情况通报33期,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提升。审判管理工作在市中院目标考核中位居第一。二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坚持加大科技软、硬件投入力度,2007年,在院局域网服务器上装入了“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实现了电脑立案、分案、排期、审判、执行和归档各环节的动态管理。建立了案件审限、归档期限的电脑警示系统,强化了系统的警示功能,使案件的运行过程始终在严密监控之中,避免了人为操作的随意性,杜绝了超审限现象,降低了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机率。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管理。为确保案件质量,制发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严格了案件评查的内容、范围、办法和评分标准,对已结各类案件按月进行评查,并从案件研讨、问题通报、整改剖析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确保评查机制的实效性,使案件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升。截止12月份,定期评查案件452件,庭审评查18次,裁判文书评查359篇,合议庭评查31件,同时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各类超法定审限案件、再审案件、信访案件以及调解结案后申请执行的81件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深化司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干警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人民法院为大局、为人民服务工作理念,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用先进的理念指导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稳步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跃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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