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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发挥妇联陪审员作用形成妇女儿童维权合力
发布时间:2013-03-07 11:48:31


     本网讯(通讯员 王伯明)   近年来,新疆喀什中院在审理妇女权益类案件时将法院严肃的审判职能与妇联细致的思想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了优势互补,形成了强大的维权合力。

    在具体工作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成员互相尊重、配合默契。一是畅通沟通渠道。对于法院接到的投诉案件,涉及到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子,及时与妇联联系,沟通案情。对既不够治安处罚,也不够立案条件的轻度侵害案件。通过妇联陪审员善于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优势,帮助法院缓和矛盾,合议庭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妇联在来访中接到的典型案件,投诉到法院的我们都认真对待,及时立案、受理。相互之间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二是主动邀请陪审。对于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主动联系妇联,邀请当事人所在地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并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妇联陪审员询问权、事实认定表决权和法律适用等应有权利。三是积极听取意见。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对妇联陪审员所提出的意见,积极听取。有意见分歧的,将陪审员意见写入笔录,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审判结果。几年来的,妇联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典型案件的审理,不仅提高了陪审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从而形成了司法机构维权与群众团体维权的合力。

    在陪审过程中,中院针对妇联陪审员因缺乏系统法律知识怕被说外行而不敢发言或只争权益而于法无据的情况,多次与妇联联合举办陪审员培训班,并邀请有经验的法官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系统讲解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并在经费、时间等方面为合议庭成员学习培训提供便利,使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吃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精神,真正使妇联陪审员履行审判和监督的双重职责。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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