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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暴力行窃获刑三年罚五千元
发布时间:2013-03-05 09:06:57


     本网讯(卢学知)   被告人蒙会苦于没有开锁这方面的技术,便伙同一个14岁的未成年人4次暴力踢门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7400元,被人们称为“飞脚贼”,2013年3月8日,广西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25岁的蒙会,常听人讲有万能锁,但苦于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发财心切的他结交了一个才14岁的阿量,于是俩人秘谋用脚踢的办法在县城作案.2012年7月31日20时许,俩人窜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江英住宿楼二楼,踢开被害人韦才房门,进入房内翻找钱财,被告人蒙会用一把四方菜刀将一柜子撬开,将存放于柜子内的780元现金盗走,两人匆匆逃离现场,然后乘坐“三马”车逃到飞机场分赃,每人分到385元,剩余10元用于乘坐“三马”车费及吃夜宵的开支。此后的8月16日20时、8月25日20时、8月29日20时他们在桥东路、新建路、大安路分别用同样的办法入室行窃,共盗得赃款数额达7400元,案发后,被告人蒙会亲属代为赔偿4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元。余下经济损失,环江法院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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