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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盗驾车千里行窃 消失两年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2-04-13 14:20: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磊)   一夜之间,超市、服装专卖店和机店先后遭窃。奇怪的是,案发之后,窃贼人间蒸发,在安徽宁国找不到一丝踪迹。两年后,窃贼终落法网,被宁国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原来,窃贼并非本地人,贼窝在浙江省浦江县。2009年10月10日晚,被告人彭某与三名同伙驾车至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的兴业超市,撬开卷帘门进入超市,窃得各类香烟共628包及硬币20元。次日凌晨2时,一行四人又马不停蹄地驾车至宁国市仙霞镇的贵人鸟专卖店,采取同样手段进入该店,窃得贵人鸟品牌服装40件、运动鞋10双、各种类型袜子56双,随后四人又窜至该店隔壁的手机店,采取同样手段进入店内,窃得各类手机模型13部。盗窃结束后,为避免行踪败露,四人又连夜迅速开车返回浙江销赃,不在宁国做任何停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彭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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