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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一装修工偷配雇主房门钥匙行窃被抓现行
发布时间:2012-03-22 11:51: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松云 勾宁)   由于房主在装修时疏于防范,使装修工在装修期间有机可乘,配了新家钥匙。刚刚乔迁新居的张某夫妇,下班回家时将正在家中行窃的装修工李某抓获。3月19日上午,被告人李某被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曾因盗窃被捕入狱的被告人李某,出狱后干起了房屋装修工作。2011年初,被告人李某替张某家进行了装潢,借装修之便,李某偷留了雇主家的钥匙。后因囊中羞涩,李某于2011年11月12日10时许,窜至焦作市万联世纪城被害人张某夫妇家中,盗窃现金5770元、一部松下数码相机(价值662元)、一部路航牌汽车导航仪(价值358元)、一块瑞士雷达手表(价值450元),欲逃离时被房主发现。案发后,赃款、赃物已追回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总价值724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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