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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染毒妻要离婚 法官戒毒所里息纠纷
发布时间:2013-02-28 13:57:34


     本网讯(廖锐琼)   丈夫因染上赌博和吸食毒品恶习,妻子多次劝说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月25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法庭法官亲自到戒毒所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陈圆和被告李川于2006年自由相识谈婚,2007年1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有一个女儿。女儿的降生使这个原本不宽裕的家庭经济更加拮据,再加上性格不合,缺乏共同语言,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让原告没有想到的是,从2009年开始丈夫竟然染上了赌博和吸食毒品的恶习,她曾多次苦口婆心地劝说,丈夫仍执迷不悔。2013年1月24日,被告被家人送去戒毒所强制戒毒,随后,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主办该案的薛法官考虑到被告被限制人身自由,其行使诉讼权利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为了充分保障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权利,薛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戒毒所里。庭审中,双方都表达了协议离婚的意愿,而且就婚生女儿的抚养问题也达成了协议,决定由被告一方来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负担。但被告还提出一个条件,让原告给三千块钱,但原告以经济拮据为由一口回绝了。此时,情绪有些激动的被告表示,如果原告不同意他的条件,他就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宁愿拖住原告。眼看案件审理陷入僵局,薛法官立即宣布休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于是决定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调解处理纠纷。

    在稳定双方情绪后,薛法官从对女儿健康成长角度出发,从情理角度劝说原告,女儿还小,既然决定将抚养权归被告,那么按理,抚养费就应该一人承担一半,但是被告既然同意支付全部的抚养费,那么这三千块钱就当做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一点心意吧。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后,原告最终同意了被告的要求,双方当场签字协议离婚,至此,一起因吸毒被强制戒毒而引发的离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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