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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法院法官上门为当事人立案
发布时间:2013-02-28 13:48:11
立案庭法官姚祖誉为当事人吴长政上门立案
本网讯(通讯员 向星州)
2月17日早上,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姚祖誉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对方称名叫吴长政,因一合同产生纠纷想到法院立案,但因发生车祸受伤在家,行走不便,想让立案庭法官通过电话立案。为了更真实地了解案件情况和方便当事人诉讼,凌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还是选择上门立案的形式为当事人服务。
2月20日,立案庭法官姚祖誉带着书记员亲自到原告吴长政家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在原告吴长政的家中,其拄着双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眼里浸满泪水,连声感谢法官。 近年来,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为把便民利民落到实处,在审判活动中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经常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居住偏僻的群众提供立案便利,深受人民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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