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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副院长为伤残农民工上门立案
发布时间:2012-12-18 13:46:56


永城法院副院长曹爱民为务工致残农民工上门立案
     本网讯(通讯员 贾成宇)   12月17日上午,河南省永城市法院副院长曹爱民带领立案庭、民一庭工作人员,冒着严寒驱车二百余公里,到周口市川汇区李埠口乡苑寨村七组为因务工致残的农民工苑国宇上门立案,并送去1000元慰问金。

    8月9日,在永城市东城区绿源石材厂务工的苑国宇受老板窦照杰指派,到李冬冬的工地送石材时,李冬冬工地龙门架上突然坠落大量砖块,将苑国宇头部、肋部、胸部砸伤,经永煤集团总医院抢救治疗,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苑国宇家人花去医疗费近20万元,绿源石材厂与李冬冬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不再支付费用。苑国宇的父亲无奈之下到法院询问起诉事宜。

    永城市法院院长江长涛得知苑国宇的遭遇后,立即为苑国宇办理了诉讼费缓缴手续,并安排立案庭人员到医院为苑国宇立案。因苑国宇家人无法继续支付巨额医疗费,已转至老家治疗,江长涛院长又指派曹爱民副院长带领立案庭、民一庭相关人员赶到周口市川汇区李埠口乡苑寨村七组为苑国宇办理立案手续,并送去1000元慰问金。苑国宇的父亲拉着曹爱民副院长的手感动的泣不成声:“你们冒着严寒,跑这么远的路为我们办理立案手续,却一口水也没有喝,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们!”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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