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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官上门立案方便农村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2-08-29 11:45:56
法官上门为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和指导诉讼流程
本网讯(通讯员 刘巍)
8月27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小松法庭的法官驱车70余公里,前往该县高田镇岩岭村,为当事人黄某预约立案。
黄某系一无劳动能力的七旬老人,因子女常年在外、不尽赡养义务,生活相当困难,急于寻求法律帮助,但苦于腿脚不便,加上路途遥远,故只能托人前往法庭,要求法院立案处理其赡养费纠纷。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人员前往黄某家里,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并承诺尽快处理该案。立案后,法官们又耐心的为其讲解我国赡养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诉讼程序。听完法官的讲解,黄某感到相当满意,并表示:“法官这样一说,我就吃了定心丸了!” 该院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落实诉讼便民惠民措施,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法庭、农忙法庭、夜间法庭等便民措施,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加强了法制宣传,受到了农村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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