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违规发包致一人死亡 酿事故两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3-02-27 15:27:40
本网讯(通讯员 付利红)
以某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然后又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造成施工过程中死亡一人。最终,发包方和承包方均赔钱获刑,得不偿失。2月25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以被告人王文普、赵晓霞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4月份,被告人赵晓霞以濮阳市某公司名义承包了南乐县都市华庭小区外墙粉刷工程,后将该工程转包给没有相关资质的被告人王文普组建的施工队。2012年7月22日8时,被害人刘轩楠在王文普承包的都市华庭外墙粉刷工程施工作业中,因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坠楼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南乐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尸体检验鉴定,刘轩楠系全身多处受到纯性外力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事发后,王文普、赵晓霞共赔偿死者近亲属3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文普、赵晓霞违反国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施工资质承接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发生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事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中所用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