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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源头控制 强化监督制约
——炎陵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 作者:侯敏娜 发布时间:2013-02-25 11:41:07
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发挥。由于种种原因,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如有的基层法院领导重视审判工作,忽视廉政建设;有的法院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还有的缺乏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等。
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总的形势较好 近年来,炎陵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法院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广大工作人员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服务发展大局具有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为此,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半年有分析,年终有考评,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院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目标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深挖内涵,浓化党风廉政建设氛围 抓专题学习教育,营造党风廉政建设氛围。近年来,法院结合开展作风纪律整改、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发展观”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对照查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引导法院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把好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通过潜移默化的廉政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法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二、炎陵法院的做法 (一)抓制度完善,着力源头控制。主要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了《炎陵县人民法院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炎陵县人民法院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等制度,完善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年初院长与班子成员及各庭(室)队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及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并将责任进行分解。同时规定:党组成员对其分管的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负领导责任。要求全院干警务必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把百姓装在心中,努力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抓教育学习,提高思想能力。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除完善监督机制,更重要的是从思想上筑牢防线。今年来,院领导亲自上党课,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讲座,让干警充分认识腐败带来的危害、后果和影响;同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让廉政文化深入人心。如制作岗位牌,起到提醒警示作用。岗位牌的正面印上本人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等内容,背面印上法官自创的人生警示格言,时时提醒自己不放松、不懈怠,清清白白当好人民的法官。同时,在过道、办公室、会议室内悬挂文化字画、廉政格言警句等,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廉政建设教育入眼、入脑、入心,成为干警的一种自觉意识,内化于心,筑起干警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火墙”。 (三)抓责任落实,力求防微杜渐。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的行为。对审判、执行中,案卷检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至2012年9月止,对有关审判、执行投诉信件45件所涉及的问题全部回复落实,受到上级法院和县领导充分肯定。由于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我院队伍建设连续12年来无干警受到任何处分,确保了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在人们心目中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抓内外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为了让法院干警树立相互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思想,院党组在全县社会各界聘请了1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同时还在各庭(室)队局设立了兼职监察员和廉政监察员,进行内部监督,使内外监督形成网络对接。较好的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今年九月份以来,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认真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每人发放了警示教育案例选,要求全院干警对照反面典型,加强自我教育,写出心得体会。并向社会公开承诺遵守“五个严禁”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确保炎陵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始终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度。 三、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干警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职业道德素质不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社会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变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盛行,这些社会上的不良思潮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经济收入的差异导致个别法官和工作人员心理上不平衡,政治待遇的偏低导致个别法官和工作人员思想上不稳定,工作分工的不同导致个别法官和工作人员工作上不安心,价值取向偏差导致个别法官和工作人员廉政意识的不牢固,使一些意志薄弱、理想不坚定的人发生了信念动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漠。 (二)部分干警特别是一些中层干部对开展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廉政建设工作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它涉及到各个方面,并不是纪检和政工等部门可以单独完成的工作。有些干警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个别中层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和纪检监察、政工部门的事,自已只要做好分管的工作,抓好审判业务建设,完成工作的目标和职责就行了,对廉政建设没有更好地体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廉政责任制落实出现脱节现象。有些人怕得罪人,对一些违纪性苗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批评、不指正,保持一团和气,致使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能较好地落到实处。 (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一是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松散,反腐倡廉教育不系统,缺乏足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教育形式有单一、格式化的倾向。现在各类教育活动千篇一律要经过三个阶段:学习发动、查找问题和整改提高。这种单一、格式化的教育导致此教育套搬彼教育,整个活动只有几个人在忙;学习心得、读书笔记大同小异,无法产生教育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另外,在宣传教育载体的运用上多以书面材料为主,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活泼,欠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少数干警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一般是领导安排了才做,应付交差,流于形式。 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应采取的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法纪廉政教育。一个人的职业价值取向,道德水准和精神追求,决定着其生存价值和行为取向,所有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都是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准出了问题。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不满生活现状,不思工作进取,就会滑向深渊。因此,加强职业道德、法纪廉政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针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把握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要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知法守法,严格司法,廉洁司法;要不断加强司法职业道德教育,重点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抓住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群众有意见、社会有反映的时机,有的放矢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全体法院工作人员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廉政意识、司法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 (二)加快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腐败的手段、方式花样翻新,必须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要按照中纪委、最高法院的要求,在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有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的惩治机制、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等六个机制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逐步拿出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流程管理,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评估、拍卖、变卖财产流程管理等制度,不断提高司法业务规范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党组议事规则,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努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保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推动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完善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经费支出审批办法,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大宗物品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强化监督制约力度。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因此,必须把科学配置权力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要不断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大胆监督,敢于监督;要主动接受地方党委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依靠他们支持,构建内外监督平台,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要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和执法责任制,实行文明和阳光操作,加强对司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要在构建纠、评、建机制和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信访和舆论监督力度,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创造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方便监督、敢于监督的条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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