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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瘾君子”为筹毒资飞车抢夺“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3-02-25 08:51:11
本网讯(苏传清 夏群珍)
青年男子张家升平日不务正业、无所事事,染上吸毒恶习更是“经济困难”,为了筹集毒资飞车抢夺他人财物,最终落得了“二进宫”的下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张家升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2012年10月20日晚,为了筹钱吸毒,被告人张家升驾驶一辆助力车到钦州市区伺机抢夺他人财物。20时左右,被告人张家升在广沿路某超市门前路段看见陈文思拿着一个手提包从超市出来,便驾车尾随陈并抢走陈的手提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760元,长虹牌手机一台。后被告人张家升被抓获,赃物被公安机关退还给被害人陈文思。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166元。 另查明,被告人张家升曾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于2008年12月被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于2012年2月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家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法院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之规定,人民法院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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