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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19次飞车抢夺提包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06 15:31:58
本网讯(邹文)
两男子不甘心生活窘迫,企图依靠抢夺迅速走上"发财致富"之路。在三个月内,该二人同乘一辆摩托车,连续作案19起。近日,云南省建水县法院对这两个大胆妄为的“飞车贼”以抢夺罪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马自祥、白平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13日至2012年1月14日,被告人马自祥、白平以驾驶二轮摩托车,趁行走在路上的行人不备,驶近行人身边抢夺手提包的方式,抢夺他人财物19次,共计价值人民币2151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自祥、白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抢夺数额共计价值人民币21518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马自祥、白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朱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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