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卢学知)
2013年2月18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仅仅因为老父亲的赡养费,弟覃日昌将哥覃日明告上法庭民事纠纷案。
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县水源镇三才村78岁的覃耕耘老伴早年过世,自己后来没有再婚,含辛茹苦把2个儿子养大,由于老人长年因病不能下地干活,2个儿子又嫌老人家脏,一个都不愿意接受老人,2011年11月,兄弟俩商议每人赡养老人一年,弟弟覃日昌去年11份把老人家送到哥哥覃日明拒绝接收,认为父亲目前病情加重,自己承担不了,在商议无果的情况下,弟弟覃日昌一纸诉状告到环江县人民法院,该案在开庭前,主审法官就通过对家人和邻居的多方询问,对原、被告之间的矛盾进行了解,得知原、被告之间发生矛盾,酿成诉讼的原因是其双方父亲的赡养问题未能妥善解决。承办法官认为,本案能够调解结案,有利于原、被告家庭的和睦相处,更有利于其父亲赡养问题的解决。 得知此背景后,承办法官庭审前开始不厌其烦的给双方做起了调解工作。“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子女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你们实质矛盾还是在于你们父亲的赡养问题上,如果调解不成,对判决只要一方不满,就会上诉,这一案结束,可能下一个诉讼就会上来,你们双方就可能会陷入诉讼的漩涡,这值得吗?如果再打赡养官司,街坊邻居、亲戚朋友怎么看你们兄弟二个?你们还怎么在村里立足?”听了办案法官一番话,双方不再争吵,各自低下头沉思。
法官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调解和好,就其父亲的赡养一事达成协议,原告覃日昌撤回对被告覃日明的起诉。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很好的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矛盾,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