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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行冲关运烟叶 被判非法经营获刑八年
发布时间:2013-02-21 11:39:02


     本网讯(区鸿雁 唐正良)   2013年2月21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对四川籍男子宋华(化名)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8万元。

    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查明,宋华于2012年2月27日驾驶一辆大货车运输没有烟草专卖准运证的初考烟叶,途经昆曲高速富源段胜境关收费站时拒绝警务人员例行检查,强行冲关,被执勤人员追堵后查获。经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宋运输初烤烟叶22050公斤,价值人民币57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华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无证运输烟草制品烟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在2009年7月犯非法经营罪被云南省富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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