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薇)
2013年1月28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在副院长马立平的组织下,对如何提高民事安案件的调解方法和技巧进行了讨论和总结,审判人员们集思广益,纷纷发言,共总结调解方法和技巧61条。
民事纠纷成因复杂、表现多样,民事案件的激增造成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局面。此外,一些敏感性案件如果强行诉讼容易激化矛盾,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这两方面原因都需要调解作用的增强。调解与诉讼相衔接机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此次会议的讨论中,民商事全体审判人员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具体归纳为以下几种:1、调解时处以公心,以法律为准则。2、法官要有耐心。多做调解工作。3、调解方法灵活得当。面对面和背靠背的方式调解。4、要以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调解。5、要善于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和优良的传统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6、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请求有关部门协助调解,如:人民陪审员、亲属、代理人、社区、村民等。 7、要善于把说服劝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8、情义融化法。9、利益平衡法。10、强化调解贯彻庭审中各个阶段,抓住时机进行调解。法官多做释明权。11、调解案件多邀请法律监督员参与调解,当事人从情理上容易接受调解。12、推行庭前调解,减少诉累,提高效率。13、搞好庭后调解,做好服判息诉工作。14、多取得当事人的信任。15、多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和言谈举止,找好矛盾的焦点和切入点,做好调解工作。16、对于一些赡养继承案件可以现场了解情况,现场开庭,利于调解。17、法官多换位思考,了解当事人的需求,才能调解好案件。18、调解案件中,多听当事人的陈述,抓住当事人的要点,进行调解。法官调解时候要态度温和,有亲和力。19、多及时总结调解成功和不成功的案件,取长补短。20、法官从思想上重视调解,加大调解力度。21、家常式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决矛盾。
此次民诉法修改中,对调解与诉讼相衔接机制做了两方面的完善:一是增加先行调解的规定,加强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二是增加了民诉法和人民调解法相衔接的规定,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