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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法院先予执行为164名工人追回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3-02-07 16:23:57
工资执行款发放现场 领工资款现场
本网讯(通迅员 陈维洪 夏刚)
2013年2月7日上午,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向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先予执行工资款,共青城富邦制衣厂的164名工人领到了去年8月份开始拖欠的部分工资,共计12万余元。
富邦制衣厂属于家庭经营形式的个体工商户,其负责人王某突发疾病身亡,该厂拖欠工人工资100余万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要到春节后才能生效,为保证工人们能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共青法院在接到工人们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申请后,决定启动先予执行程序。承办法官迅速了解该工厂的详细情况,对该厂的机器设备和厂房进行了查封,并通过细致努力的做工作,使王某的妻子蒋某在春节前主动凑齐了12万元用于发放工人部分工资。 164名工人在得知法院已经对该厂的机器设备及厂房进行了查封后,对法院按比例进行发放工人工资的举措,十分满意,虽然工人们只是按比例领到了部分工资,但他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充满信心,对该院执行干警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行动纷纷表示赞扬。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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