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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及时报案赢得时间 偷车贼被人赃俱获
发布时间:2013-02-07 15:43:09


     本网讯(黄敏 黄倩)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一居民发现被盗后及时报警,为警方破案赢得宝贵时间,结果偷车贼被人赃俱获。日前,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唐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本案被告人唐杰(化名)1984年出生,家住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乡。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6月11日刑满释放。想不到他出狱仅仅几个月又犯事了。

    2012年9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唐杰窜到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百才新区一唐姓居民家中,在一楼楼梯间盗窃一台电焊机安放在摩托车上,后驾车逃离现场。由于该居民及时发现并报警,公安民警接报后迅速出警,被告人唐杰离开现场时即被伏击守候的公安民警人赃俱获,随后被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都安瑶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电焊机价值人民币127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唐杰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杰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以后,在五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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