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乐瑞晶)
哥哥郭元与妹妹郭梅商议共同出资建一栋商住两用房,等房屋建好后办理房产证时,哥哥郭元却拒绝协助,为此妹妹将哥哥告上法庭。近日,经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兄妹终于达成协议:哥哥郭元三日内协助妹妹郭梅办理房屋的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妹妹支付哥哥建房款2000元。兄妹间近九年的恩恩怨怨终于得以化解。
2004年元月,兄妹俩共同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栋基脚,面积是100平方米,两人简单商议后便开始建房。2005年5月,兄妹俩写了两份协议,对购地款和房产份额作了分配:第一层店面一人一半,第二、四层套房归哥哥所有,第三层套房归妹妹所有。2006年房屋全部建好后双方进行结算。2009年,开发商为兄妹两人办理了共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哥哥拒绝到房管部门签字,要求妹妹将其所有的房产作价卖给哥哥。造成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了解到兄妹两人从共同建房开始就因为建房的一些事宜意见不一,加上这几年房价一路飞涨,双方矛盾不断,以致到了反目成仇的地步。考虑到双方是亲兄妹关系,现在又临近新年,承办法官认为调解结案才能达到最满意的效果。于是多次做兄妹的思想工作,并邀请年迈的父母和哥哥所在学校的领导参与调解。经过不懈的努力,兄妹终于冰释前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