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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力调解巧执离婚案 破镜夫妻再续姻缘
发布时间:2013-01-31 14:30:53
本网讯(通讯员 薛敏)
1月30日上午,一对夫妻来到法院就来到江西省安福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法官,我们昨天打了结婚证已经复婚了,谢谢你们,我俩的事情真是麻烦法院了。这是我们的的喜糖……”“恭喜你们,希望你们今后能过好日子。”
家住安福县枫田镇的尹莹与刘峰是一对经人介绍结合的夫妻,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但因为一点家庭琐事双方话不投机,互不相让,继而夫妻二人大打出手。2012年4月,刘峰起诉至安福县人民法院要求与其妻子尹莹离婚。二人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同年5月,在经过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安福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刘峰与被告尹莹离婚,刘峰支付尹莹经济帮助款60000元。判决生效后,因刘峰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尹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刘峰支付经济补偿款60000元。 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调查了被执行人刘峰的个人财产情况,在未查到刘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遂找到尹莹和刘峰,看看双方就付款一事能否达成和解协议。然而此时的尹莹见到刘峰就像见到“仇人”一般,眼睛里丝毫没有当年的夫妻之情。在调解过程中,二人一度发生争吵,尹莹甚至来到法院大哭大闹,要求法院对刘峰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遂决定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刘峰进行司法拘留。转眼间时间过了三个月,此时的刘峰虽然早已解除了司法拘留,但其依然没有向尹莹支付经济补偿款。而按照我院规定,在执行案件在三个月内未执结的情况下,案件承办人应当将案件移送其他执行人员继续执行。 收到移送案件后,该案件新承办法官再次查询了被执行人刘峰的财产,但依然没有发现刘峰的财产线索。执行人员通过阅卷及向原承办法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二人的邻居了解发现,尹、刘二人发生争执继而走到离婚的地步,主要是因为婚前二人在家庭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所引起。有些引发二人争执的事情甚至在他人看来是非常“好笑”的。 面对此种情况,1月27日下午,执行法官再次约了尹、刘二人来到法院,看看二人能否和解。面对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解,刘峰向执行人员表示其实在是没有能力一次性拿出60000元钱,如果尹莹同意,其原意分期给付。同时,刘峰也向法官道出了心里话“离婚后觉得自己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对,其实如果她原意我想与她复婚。”在知道刘峰的心里话后,执行法官再次耐心地向尹莹做起了思想工作,并转达了刘峰的话。在知道刘峰的心里话后,尹莹似乎有点动心,情绪不再那么激动了,执行人员见尹莹有点松动,继续做起了她的思想工作,希望二人能够和好。时间转眼就到了下班的时间,尹莹并没有明确表示与刘峰和解的意思。执行人员遂告知要二人回去好好想想一个晚上,想好了明天再来法院或者打电话告诉我们。 1月29日,刚到上班时间,尹莹就给执行人员打来电话,“法官,我想问一下复婚要办什么手续,我同意与他复婚,但婚后我要看他的表现要继续考验他,我们打好结婚证后就会到法院”。接到尹莹的电话,执行人员感到总算松了一口气。一对冤家终于破镜重圆了。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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