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婷)
“感谢你们为了我的事情这么费心啊,这下我可以踏踏实实地等着过年了。”接过70000元的赔偿款,张老汉由衷地向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表达感激之情。2013年1月30日,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法院经过半个多月来的倾力调解,终于妥善了解决了这起工伤纠纷,劳资双方在行政庭办公室内握手言和。
张老汉是江西分宜本地人,为求生计,自2011年4月份开始就在分宜县某养殖场从事门卫一职,由于其对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力,因而也颇得养殖场的认可。然而同年的8月28日,张老汉在被场领导安排拔除大门口两旁杂草时,草根带起的泥沙进入眼中,致右眼受伤,后经县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然而,张老汉与养殖场就该工伤赔偿事宜虽经多次协商,但均因双方要求相差太大而无果。为此,该养殖场还以县劳动行政部门为被告,以张老汉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给予了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合议庭对本案展开全面审查。为使该案尽快定纷止争、彻底消除劳资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多次或前往养殖场进行沟通协调,或在办公室约谈双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法条等方式,促使养殖场积极履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义务,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张老汉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款。终于,经过半个多月的全力协调,张老汉与某养殖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养殖场一次性给付70000元现金给张老汉,该起工伤纠纷就此了结。拿过70000元赔偿款的张老汉感激不已,劳资双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