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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巨额资金赌博 总经理变身“阶下囚”
发布时间:2013-01-11 16:35:48
本网讯(通讯员 和忠 王强)
如果把人的一生比作一场电影,那么有些人的前半生是喜剧,后半生却以悲剧收尾。40多岁的李志(化名)原本是市区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事业有成的他因为沉迷赌博,挪用了165万余元货款,导致该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1月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李志有期徒刑5年。
李志刚刚担任总经理时,在事业上可谓春风得意,因为相信“小赌怡情”,他渐渐迷上了赌博。由于自制力比较差,随着时间的流逝,李志在赌博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赌徒的心理都是相似的,输得越多越想“翻本儿”。李志拿人生当赌注,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现实版的电影《赌神》。不过作为剧中的主人公,沉迷赌博的他注定是个悲剧角色。最终,输红了眼的李某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一次又一次地收取外地客户的货款,并带着这些钱坐到了赌桌旁边。截至案发时,李志共挪用公司货款165万余元,这些钱都被他用于赌博给挥霍掉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志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遂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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