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和耀)
“太谢谢法官了!没想到俺一年跑了十几趟都没要回来的工钱,法院仅用了四天时间就帮俺要回来了!”1月9日上午,当河南省辉县市峪河镇丰城村的11名村民在获嘉县法院领取了8231元的工钱后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地手说。
2011年秋,河南省辉县市峪河镇丰城村村民张晓红、张加春、张新合等11人,经人介绍到获嘉县大新庄乡包工头姬同振承包的工地打工,经过结算,分别为原告出具了欠条,姬同振欠到张晓红等6人工资6912元、欠张加春工资3000元、欠张新合工资1950元、欠张新满工资1536元、欠张九斤工资1000元、欠张小七工资1626元。因为多次讨要工资未果,姬同振于2012年3月被告上了法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工资的协议,其中约定2102年12月31日前支付张晓红等6人3500元、支付张加春工资1500元、欠张新合工资975元、欠张新满工资768元、欠张九斤工资500元、欠张小七工资813元。协议到期后,11名原告多次主张工资未来果,于2012年元月4日分别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
1月6日下午,获嘉县法院4名执行法官驱车赶往被执行人住所地依法向其送达执行手续,经过2个多小时的查询,一直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和其家人,村里群众说被执行人早已经不在村里居住了。于是,他们主动走访群众问讯情况,希望他们能支持法院的工作,提供被执行人的一些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天上午,一群众打来电话,告知了被执行人的准确住址。于是,执行法官闻警出动,迅速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将其堵个正着。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说,被执行终于答应3天后将拖欠申请人的工资全部付清。1月9日上午,被执行人主动将执行款送到了法院,6件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顺利地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