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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农民工夫妇讨工资获赔
发布时间:2012-07-10 10:50: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永明)
一对农民工夫妇工资被拖欠,无奈之下想通过诉讼途径讨回工资。7月9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为这,对农民工夫妇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15000元。
陈二根和刘小爱是夫妻。2011年3月,包工头李某雇请两人到新干某建筑公司工地打工。两在岗工作期间任劳任怨,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一年后包工头李某未再包工,但拖欠陈二根10000元工资,拖欠刘小爱5000元工资。李某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两人在找不到李某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新干某建筑公司,要求其给付工资15000元。 立案庭收到两人的诉状后,认为证据不足,双方没有合同也没有工资条等直接证据予以证实,而且工资单签字仅为其包工头李某签字,现李某外出下落不明。立案法官决定进行诉前调解,随即电话通知新干某建筑公司经理到庭进行协商,经过法官的调解,陈二根夫妇如数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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