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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法院开展“四学”新刑诉、民诉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3-01-05 09:00:53
本网讯(肖晴)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两部重要诉讼法律,提高广大干警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提升我院刑事、民事审判工作水平,江西省上高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四学”活动,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对比学”。将新旧刑诉法、民诉法对照表印发给全体干警,并要求干警通过对比,熟读法律条文,全面掌握新法增加了哪些内容、确定了哪些权利,规定了哪些义务以及限制了哪些行为等内容。 “集中学”。组织干警参加由高院开展的新民诉法学习讲座的电视电话会议,对民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重点、热点问题和准确掌握新民诉法的立法要义、本质要求和精神内涵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互相学”。各庭室、基层法庭组织干警对新刑诉法、民诉法展开热烈讨论,大家积极踊跃发言,通过交流和讨论,使干警之间形成相互学,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局面。 “推广学”。上高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意义,及时做好当事人新法的引导宣传作用,使公众了解法律修订,使司法走进公众,更加认可、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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