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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争吵常有事 岳母打伤亲家被管制
发布时间:2012-12-29 10:17:37
本网讯(何文学)
俗话说谁家厨房不冒烟,夫妻们争吵是常有的事。可房某却因一时疼女心切,把亲家打伤,触犯了刑法,受到了法律制裁。2012年12月25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判决被告人房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
2012年6月12日23时许,房某闻讯女儿和女婿吵架,便和女儿去女婿家理论,后在女婿家中,房某和亲家李某发生争吵后厮打,并将李某打伤。后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事后房某和李某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房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根据被告人房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综合因素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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