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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治热点:广州纪委查实“房婶”属合法致富
发布时间:2012-12-24 15:10:31
本网讯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每周一与广大读者见面,本期(12月17日-23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深圳计生委主任江捍平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深圳市纪委官方网站17日发布消息称,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江捍平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受贿4732万余元一审判死缓 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受贿案今天进行一审宣判,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志明犯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全国最大一起涉嫌传销犯罪案件开庭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18日开庭审理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彩公司)董事长唐庆南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及涉嫌传销人员众多,是近年来全国最大的一起涉嫌传销犯罪案件。 ■外逃贪官杨秀珠司机杨胜华贪挪资金二审维持原判 12月18日下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宣读省高院对外逃贪官杨秀珠(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司机、温州市城建公司原董事长杨胜华贪污、挪用资金一案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裁定。杨胜华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二审开庭审理 12月20日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糯康及其委托辩护人,桑康?乍萨及其委托辩护人,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及其指定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云南省人民检察院4名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 ■股民诉黄光裕证券内幕交易案一审宣判 被股民广泛关注、长达两年之久、历经三次开庭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股民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加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担责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共有29个条文的司法解释,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广州纪委查实“房婶”并无腐败属合法致富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实,经过调查,所谓“房婶”李芸卿并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其购房资金来源清楚、所拥房产属合法致富。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清河表示,权利与“网络反腐”都是双刃剑,不可缺乏法制保障。继番禺“房叔”曝光后,再有网帖反映,广州城管系统干部李芸卿拥有房产24套,李遂被网友称作“房婶”。 ■内蒙古3名假记者以媒体曝光为由进行敲诈勒索获刑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3名分别冒充《中国法制监督报》、中国企业新闻网和《内蒙古商报》记者的被告人以媒体曝光为由进行敲诈勒索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4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 (沈双武 冉小毅 收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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