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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诉调对接为留守儿童讨回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2-12-25 15:43:58


     本网讯(通讯员 彭洋 王戈)   12月21日,河南省襄城县法院民一庭与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劳动局、县工会非诉调解力量一起成功为留守儿童争取抚养费5000元。

    2003年3月,襄城县茨沟乡李华与其妻万君离婚,儿子李小刚随母亲万某生活,由李华承担抚养费。2007年10月,万君因病去世,小刚遂跟随外公生活。而李华自妻子去世后外出打工再未支付过小刚的生活费,爷孙二人的生活越发艰苦。2012年10月,小刚外公以小刚的名义起诉李华,要求其承担抚养费9000元。

    民一庭庭长陈素娟了解情况后,首先找到小刚的外公和父亲,耐心的倾听双方的诉说,深入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原来李华也有难言之隐,其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外出打工至今所得的工资,每月仅够自己的温饱,更多的工资则被其雇佣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给。一个简单的抚养案件背后却是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这种情况,陈庭长随即抽调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组成合议庭。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启用诉调对接工作模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民一庭主动与县民政局、县劳动局、县妇联、县工会沟通,动用非诉调解力量出面调解。经多次商讨,搜集证据材料,确定讨薪方案,从情与法的不同角度做雇佣单位的工作。最终,该单位支付李华合法工资数额。李华拿到钱后,当场支付了儿子小刚的抚养费9000元。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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