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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缘断了丝仍连 女儿抚养责难推
发布时间:2012-12-04 16:48:19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一对夫妻好合好散协议离了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可随着物价的飞涨,男方不同意增加抚养费,甚至拒绝继续给付抚养费,女儿将父亲告上了法庭。2012年12月3日,经广西武宣法院法官主持调解,男子承认了错误,答应继续支付抚养费,女儿申请了撤诉。

    2010年4月6日,在女儿小颖才六个月大的时候,柳清与丈夫黄恒因感情不和到民政局协议离了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女儿抚养等方面全部进行协议,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中称,女儿小颖由柳清抚养,黄恒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

    一直以来,黄恒都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了协议。可随着物价的飞涨,女儿小颖的各项开支都非常大,柳清没有再婚,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甚感抚养女儿压力很大,更让柳清担心的是,从2012年6月开始,由于其与前夫黄恒的关系恶化,黄恒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柳清无奈之下以女儿的名义将前夫黄恒诉至法院,要求黄恒按照离婚协议继续支付女儿抚养费,并要求增加抚养费至1200元。

    武宣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原来,黄恒并非不愿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只是因为在黄恒与柳清协议离婚后,两人的关系并不是好合好分的场景,两人偶有争执,并视对方如仇人般,在一次争吵后,黄恒因为赌气而拒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承办法官了解情况之后,对黄恒做思想工作,黄恒认识到了自己一时之气,不单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更给小颖的成长生活带来了困难,黄恒向法官保证以后一定按时给付抚养费,柳清也代替女儿放弃了要求增加至1200元每月的请求,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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