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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组织聚众斗殴 西林8名男子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20 14:09:32
本网讯(韦梅桔)
2012年1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西平乡春节聚众斗殴案一审宣判,黎佐、岑农、黎佑、岑文飞、谢罗智、李保忠、岳正晓、王胜杰等八人犯聚众斗殴罪,西林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黎佐、岑农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六年;黎佑、岑广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谢罗智、李保忠、岳正晓、王胜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2年1月23日,正值大年初一,晚上9时许,西平乡者革村者革屯的被告人岑农和西平乡当地平寨屯的被告人黎佐在西平乡街上因口角发生斗殴;被告人岑农的表弟岑某见状后和被告人谢罗智、黎佑、李保忠参与了打架,经旁人劝阻后双方才停止。被告人岑农与岑某被打后不服,岑某便通过电话让母亲将打架的事实转告被告人岑广飞,让其组织寨上的群众来报复。 被告人黎佐得知岑某打电话之事后,即召集被告人黎佑、谢罗智、李保忠、黄某等约20人在西平乡街亭等候。由被告人谢罗智、李保忠等人先到西平乡国税所对面望风,被告人黎佑则回家拿了一把刀。 被告人岑广飞随后纠集寨中群众数十人乘坐由被告人岳正晓驾驶的自卸低速货车前往西平乡,意图报复。当车开到西平乡国税所附近上坡的路段时,事先守候在此地的被告人谢罗智、李保忠等人用砖头朝车厢内砸,将在车上的者革屯群众岳某、吴某的头部砸伤。当车行至西平乡街上移动公司对面时,车上的者革屯群众便跳下车,持木棒进入平寨屯追打寨内群众,边追打边喊:“阿佐、阿佑出来”,众人砸坏了韦某家的摩托车和韦某某家的锅。 当发现被告人黎佐、黎佑等人聚集在街亭后,双方随即发生械斗。械斗中,被告人黎佑的头部被打伤;在被告人黎佐、黎佑等人逃跑后,者革群众在追打过程中又将平寨屯村民黎某、丁某、丁某某打伤。经法医鉴定,黎某的伤属轻伤,丁某、岑农、岳某、吴某、黎佐、黎佑的伤属轻微伤。经西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韦某被砸烂的摩托车部件的价格为640元。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黎佐、黎佑等人和被告人岑农因琐事发生斗殴,继而引发了西平乡西平村平寨屯与者革屯群众群体性斗殴,是引发本案的直接原因。被告人岑广飞得知儿子岑农在西平乡街上被被告人黎佐等人打伤的消息后,立即组织部分者革屯群众前往平寨屯,期间,被告人王胜杰往车上扔了两捆木棒。此时,双方矛盾开始激化。被告人黎佐得知者革屯群众正往平寨屯赶来时,安排被告人谢罗智、李保忠等人在西平乡附近等候,当者革屯群众途径此处时,被告人谢罗智、李保忠等人朝者革人乘坐的车上砸砖头,造成者革屯群众负伤,从而使双方的矛盾彻底激化,继而发生了斗殴,造成无辜群众的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被告人黎佐、黎佑、谢罗智、李保忠、岑农、岑广飞、岳正晓、王胜杰的行为,均符合聚众斗殴罪的犯罪特征,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聚众斗殴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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