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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电话“打”出一场聚众斗殴 当事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2-11-19 08:57:04


     本网讯(通讯员 毛晓东 陈福文)   年轻人血气方刚,容易冲动,2011年10月15日21时的一个骚扰电话就引起了一伙青年聚众斗殴。2012年11月14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谢文华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10月15日21时,因唐林(已判刑)打电话骚扰欧海(另案处理)的朋友,双方产生矛盾。当晚23时许,唐林纠集被告人谢文华及丁文、刘敏(均已判刑)四人,欧海纠集宁威、黄文豪、贺军、计化(均另案处理)共五人,双方相约在安福县洲湖井纺厂区内持刀斗殴。唐林、计化在斗殴中被砍伤。经鉴定,唐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计某为轻微伤乙级。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文华伙同他人持械斗殴,致一人轻伤甲级、一人轻微伤乙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谢文华系参加分子。被告人谢文华经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被告人谢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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