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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村械斗枪支砍刀齐上阵 三死三重伤数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2-12-04 14:15:12


     本网讯(刘晶晶 谢斌)   2012年11月27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因山场权属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械斗的大要案。

    这个案件比较特殊的是,双方被告是两个村子的村民,其中包含村干部,一方被告人是龚克庆、陈乃礼、陈树雄、陈续明、陈续良、陈续元、陈续鑫、李顺轻、阳建催、龚宇、龚克明,男,均为临桂县四塘乡横山村委会横山村村民,其中龚克庆、陈乃礼、陈树雄为横山村村干部。另一方被告人李新来、李小来、李安得、李顺轻,男,均为临桂县四塘乡太平村委会鱼陂畲村村民,其中李新来、李小来、李安得为鱼陂畲村村干部。

    2009年5月至6月的一天,临桂县四塘乡的横山村因与油塘尾村有山场纠纷,时任横山村村长的被告人龚克庆遂组织村民召开会议,决定村里出资统一购买铁水管以便与别村打架时使用。会后,龚克庆与被告人陈乃礼、陈树雄购买铁水管回来加工后发到村民手中,由村民自己保管,并交待村民听到锣声,在家男子都要拿村里发的铁水管参与打架。陈树雄还购买铜锣由陈乃礼保管便于打架时召集村民。此外,龚克庆同意村里出资给村民购买砍刀放在被告人陈续元家保管。

    2010年6月,鱼陂畲村与横山村因莲子山权属发生纠纷,被告人李新来组织村干部及村民组长开会,决定由村里出资统一购买铁水管,为打架作准备。会后,李新来安排村干部被告人李小来等人购买铁水管回来加工,并将加工好的铁水管拉到被告人李安得家集中保管。次日,李新来、李安得、李小来等村干部商量决定购买胶合板作为“盾牌”,集中放在村礼堂保管。

    2010年12月25日,李新来、李小来、李安得等村干部,在未与横山村沟通的情况下请挖掘机到莲子山北面山脚下取石。横山村村民发现后告知龚克庆。当日13时30分左右,龚克庆等人赶到取石现场阻止。双方协商未成,龚克庆打电话叫陈乃礼组织村民带上工具到莲子山阻止鱼陂畲村村民取石。当日15时左右,陈乃礼回村敲锣召集村民,村民从各自家中拿出铁水管纷纷赶往莲子山。被告人龚克明驾驶柳微车与被告人龚宇等人分别将陈续元家保管的两袋砍刀运到莲子山附近的湘桂铁路边。陈树雄闻讯也赶到莲子山。在乡干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被告人陈续良、陈续明越过铁路到调解现场对李新来、李安得、李小来等人挑衅,陈续良对李小来进行推搡;陈续明见调解未果,叫在湘桂铁路边等候的横山村村民过铁路。横山村村民持铁水管、砍刀越过铁路到达调解现场。李小来见状叫李新来、李安得回村叫人,其在路口边观察横山村的动静。李新来、李安得回村召集村民拿铁水管、胶合板、鸟枪等工具到莲子山与横山村人打架。鱼陂畲村村民到达莲子山北面山脚下的田地里。双方对峙时,龚克庆指挥村民站成一排。陈续良、陈续元等人与鱼陂畲村村民互骂。16时30分左右,双方村民不听在场乡干部劝阻,持械在莲子山脚下北面的旱地里及相邻北面的田里进行打斗。龚克庆、陈乃礼、陈树雄、陈续良、陈续明、陈续元、龚宇、龚克明、李小来及被告人陈续鑫、阳建催、李顺轻等人均参与打斗。在打斗过程中,李顺轻用鸟枪朝横山村人开了一枪,陈树雄指挥村民往前冲。双方打斗造成鱼陂畲村的李炳息、李玉安、李小春死亡,李连明、李秋明、李友喜重伤及李连安等十六人轻伤,李三桂等十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案发后,龚克庆、陈乃礼、阳催建、龚克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龚克庆的家属自愿代龚克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陈乃礼、陈树雄的家属分别自愿代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各人民币11.5万元。被告人陈续良、陈续明、陈续元、龚宇、陈续鑫、阳建催、龚克明的家属分别自愿代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各人民币3万元。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56万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克庆、陈乃礼、陈树雄、李新来、李小来、李安得分别纠集被告人陈续良、陈续明、陈续元、龚宇、李顺轻、陈续鑫、阳建催、龚克明持械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并致三人死亡三人重伤,多人轻伤、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告人龚克庆、陈乃礼、陈树雄系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依照该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新来、李小来、李安得系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被告人陈续良、陈续明、陈续元、龚宇、李顺轻、陈续鑫、阳建催、龚克明作为积极参加者,依照该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

    被告人龚克庆、陈乃礼、阳建催、龚克明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树雄、李新来、李小来、李安得、陈续良、陈续元、陈续明、龚宇、李顺轻、陈续鑫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龚克庆、陈乃礼、陈树雄、陈续良、陈续明、陈续元、龚宇、陈续鑫、阳建催、龚克明的家属案发后主动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可视为上述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决定对被告人龚克庆、陈乃礼、陈树雄、李新来、李小来、李安得、陈续良、陈续明、陈续元、龚宇、李顺轻、陈续鑫、阳建催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龚克明减轻处罚。被告人龚宇、李顺轻、陈续鑫、阳建催、龚克明虽积极参与了聚众斗殴,但在斗殴过程中相对其他被告人作用较小,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五被告人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所居住的村委会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五被告人适用缓刑。

    据此,判决被告人龚克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陈乃礼、陈树雄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李新来、李小来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李安得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陈续良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陈续明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陈续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龚宇、李顺轻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陈续鑫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阳建催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龚克明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 朱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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