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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因缺钱凌晨入户盗窃手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17 09:31:48


     本网讯(覃兆华)   无业男子韩瑜因没钱花发愁的时候,发现一户人家正在装修,决定铤而走险,凌晨从装修楼顶潜入屋内偷盗财物。2012年12月12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韩瑜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追缴被告人韩瑜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0元退还给失主徐家辉。

    经查明,2012年8月17日凌晨,被告人韩瑜窜到贵港市港南区南湖市场,从正在装修的房子楼顶窜入隔壁徐家辉家中,趁着室内人员熟睡之际盗走手机二台,现金90多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韩瑜盗得的一台手机,并将该手机退还给了失主徐家辉。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8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韩瑜的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中被盗的一台手机已退还给了失主,减少失主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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