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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三大评查”促进法官司法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12-12-14 11:34:20
本网讯(吴明鑫)
2012年,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以“司法能力提升年”为契机,精心部署实施“三大评查”活动。通过三大评查活动监督管理审判质量,规范司法行为,有效促进了办案法官司法能力的大提升,筑牢了审判监督机制,加强了司法的廉洁建设。
一是创新开展庭审评查。以庭审程序进程、庭审组织引导技能、庭审节凑控制、突发情况控制为中心,采取书面评查与观摩评查相结合方式,开展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评查。 二是大规模、集中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建立起常态化“一月一评查一通报”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各庭各月审结生效的案件进行规模集中化评查,强化审后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评查结果与纪检监察联动共享,防止司法不公、擅断、腐败。 三是严格规范实施裁判文书评查。以文书格式、证据分析、裁判说理为重点,全面抽查办案法官的文书制作技能水平、质量。 通过严格、精细化打分,评查产生“最佳合议庭”、一批“三大业务先进个人”及“优秀审判长”,评查结果与法官全年绩效考评、评优评先进直接挂钩。通过实施“三大评查”,及时发现和改进一些程序不严谨、证据分析粗糙、论证说理不充分等不规范司法行为,在全院范围形成学先进、学榜样、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实现了庭审规范化,合议庭功能强化,法官认证分析精细化,裁判文书论证说理让人信服化,审判质量管理规范化,让人民群众通过看得见、信得过的规范程序感受到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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