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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诉调对接成功化解拆迁纠纷
发布时间:2012-12-13 16:33:07


     本网讯(通讯员 彭洋 葛梦阳)   12月11日,河南省襄城县法院以诉调对接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因“城中村”改造引发的拆迁纠纷,最终实现了和谐拆迁。

    2011年1月10日,负责茨沟乡城中村改造的许昌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庄村村民李某达成《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协议》及《安置房认购协议书》,双方约定“李某在七日以内搬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搬出,按每日1000元支付违约金,影响施工进程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额赔偿。”但是,相关协议签订后,李某一家拒绝履行,还要求更多更优厚的条件。当地政府也曾多次组织多部门进行协调,均未能达成使双方满意的结果。2012年11月,拆迁协调工作组请求襄城县法院派出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且法律知识过硬的干警参加协调工作。

    该院选派了在法院工作了35年、曾担任政工科长和法警政委的干警李跃民同志参加协调。李跃民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虽然有关协议事实清楚,内容合法,但是考虑到强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决定对双方进行非诉调解及法律释明工作,尽量从实情、实际出发,从化解双方矛盾对立入手,以谅解促和解,以和解促和谐。

一方面主动与乡党委、政府沟通,熟悉国家政策、县委、政府决策,另一方面做李某的亲朋好友的工作以达到“借力给力”的目的,特别是通过李某之子,全面准确了解他们的思想动向及不愿意拆迁、阻拦拆迁的原因,找到调解纠纷的症结。最后,对金泰公司开展“换位思考”座谈会,让工作人员带领拆迁人员到李某家中考察,亲身感受被拆迁人的实际苦难,赢得李某及家人的好感。

    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沟通交流,李某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同意三日内搬迁完毕。最终,双方又达成新的协议,金泰公司放弃对李某巨额违约金的要求,并对李某一家补偿过渡住房租金5000元,李某也与协议签订当天便开始着手准备搬家事宜。至此,一起困扰当地政府近两年的拆迁案,在我院干警的参加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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