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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诱惑不腾房 法院执行威慑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2-05-24 11:36:52


     光明网讯 (通讯员 王淑霞 高兵)   面对着拆迁补偿的巨大利益,许多人都会因一时诱惑冲昏头脑而违反法律。日前,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拆迁改造过程中,5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想分的更多补偿而占据单位房屋拒不腾退被法院强制执行,在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从对抗执行到主动履行,化解了这起拆迁纠纷。

    在5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等人均系门头沟区某蔬菜公司退休职工。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该公司曾将其名下位房屋出借、租赁给5位被执行人居住。今年,正值该区大面积旧城改造,刘某等人所居住的区域属重点工程范围,已纳入政府征收,虽然该公司拟对5人做不同程度的补偿,但刘某等人拒绝腾退要求,并要求按照多给予补偿。2011年12月,该公司诉至门头沟区法院,要求刘某等人腾退房屋。2012年1月,区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的诉求。但刘某等人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2年5月14日,5起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一方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限期腾退房屋通知书,并通过电话、当面谈话等方式多次了解被执行人情况、倾听其诉求,耐心解释法律政策和不履行腾退义务的后果,促使其主动履行腾退义务。另一方面,在做好法律释明工作的基础上,执行法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为强制执行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

    随后几天里,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执行现场,经过多次说服教育,其中三名被执行人主动腾退并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另两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仍怀有抵触情绪,坚决不予腾退,并拿出剪刀、刀片等扬言采用极端方式抗拒执行。执行法官采用逐级递进式化解的工作方法,及时控制住被执行人情绪,并在现场继续做说服工作,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在法官的努力下,剩下两名被执行人在中午十二点之前也将房内物品搬出,并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

    5月24日,法院将房屋交接完毕,至此,涉区重点工程案件顺利执结,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确保了该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尽快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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