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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为弟出气大打出手打伤弟弟“情敌”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06 09:16:13
本网讯(和贵平 杜春晖)
姐姐为了替弟弟出气,对弟弟的“情敌”拳打脚踢,将人打伤,结果被判了缓刑。2012年12月5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叶丽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5月20日,刘萍与丈夫叶华(办理了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吵架后离家出走。后来叶华多方打听得知刘萍与耿军在一起,且在5月22日刘萍要回娘家,叶华就马上通知两位姐姐叶丽、叶娟到刘萍的娘家接刘萍回家。2012年5月22日21时许,在刘萍娘家村口等候的叶丽、叶娟与前来送刘萍回家的耿军相遇,叶丽一看到耿军,就怒从心起,一下就把耿军从出租车上拉下来,对着耿军进行拳打脚踢,并用脚跺耿军的腰部、胸部,导致耿军胸部外伤致右侧气胸。经鉴定,被害人耿军之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叶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叶丽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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